歷史沿革
中華會計教育學(以下簡稱本會)會成立於民國八十四年,為受中華民國內政部管轄之非營利社團法人團體。本會以提昇會計學術與實務水準,促進會計社群之知識創建與知識分享為宗旨,活動內容包括推動會計教育發展,研究會計學術與實務相關問題,舉辦會計學術及實務相關會議,及出版會計學術及實務相關刊物。活動目的 則在服務本會會員,提供相互交流機會,以提升會計社群對社會之貢獻與價值。
本會第一、二屆(民國八十四年-八十八年)理事長政治大學會計系鄭丁旺教授,任內為本會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;第三、四屆(民國八十八年~九十二年)理事長台灣大學會計系杜榮瑞教授,則進一步拓廣並深化本會之功能;第五、六屆(民國九十二年-九十六年)理事長為東吳大學會計系馬君梅教授,亦在原有的基礎上,將本會的活動、流程更加確立;而本會現任理事長(第七屆民國九十六年-)為台北大學會計系薛富井教授,將著力於與國際會計界的接軌。本會之活動十分豐富多元:動態方面,包括經常性的與各大專院校及實務界舉辦會計相關之研討會、研習營、演講及參觀活動等;靜態方面,則除每季寄發會訊作為會員間之聯繫溝通管道外,亦自民國九十年起,正式出版中華會計教育學刊(Taiwan Accounting Review),提供會計界先進發表及分享研究成果之平台。
本會成立迄今已逾十載,各項會務運作功能日趨成熟完整,亦受到廣大會員之認同與支持,不僅各項活動反應踴躍熱烈,會員人數亦有大幅成長。本會隨時歡迎各界提供寶貴意見,以為未來增益之張本。期盼各位先進不吝賜教,使本會暨全體會計社群發展更加蓬勃。
八十四年七月四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
內政部 八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台(84)內社字第八四二二一五六號函准予備查
八十五年七月四日第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通過第五條文字修正
內政部八十六年二月四日台(86)內社字第八六○四五二七號函准予備查
八十七年七月四日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修正第十條、第十一條、第十二條、第十四條、第十五條、第十六條、第十七條、第二十五條、第二十六條、第三十一條、第三十四條
內政部八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台(87)內社字第八七二四六八一號准予備查
| 第一條:本會名稱為「中華會計教育學會」。 |
| 第二條:本會為依法設立,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以提昇會計學術及實務水準 |
| 為宗旨。 |
| 第三條: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 |
| 第四條: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 |
| 第五條:本會任務如左: |
| 一、推動會計教育發展,培育會計專業人才。 |
| 二、研究會計學術及實務相關問題,增進會計學術及實務水準。 |
| 三、舉辦會計學術及實務相關會議,加強國內外會計學術及實務之交流。 |
| 四、出版會計學術及實務相關刊物,促進會計專業知識之傳播。 |
| 五、舉辦其它與本會宗旨相符之活動。 |
| 第五之一條: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,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要為教育部,目的事業 |
| 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 |
| 第六條:本會會員分左列二種 |
| 一、正式會員 |
| (一)個人會員 |
| (二)團體會員 |
| 二、預備會員 |
| 第七條:個人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者,由會員一人之介紹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 |
| 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。 |
| 第八條:團體會員:凡會計相關教學、研究機構、政府機關、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公司 |
| 團體,贊同本會之宗旨,由會員一人之介紹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 |
| 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團體會員。團體會員得推派代表一人行使權利。 |
| 第九條:預備會員:凡就讀會計及相關科系所之在學學生,得申請為預備會員,入會 |
| 程序比照個人會員之規定。 |
| 第十條:會員有違反法令、章程、不遵守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或破壞本會名譽 |
| 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 |
| 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 |
| 第十一條:會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,為出會: |
| 一、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除名者。 |
| 二、連續二年不繳納會費者。 |
| 三、死亡。 |
| 第十二條:本會會員已繳納會費者,其權利如下: |
| 一、個人會員有發言權、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,團體會員每 |
| 單位得提名一位為代表,享有與個人會員相同之權利,預備會員有發言權, |
| 但無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。惟會員代表大會只限於會員代表 |
| 始得參加。 |
| 二、優惠購買本會出版之刊物。 |
| 三、優惠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。 |
| 第十三條:本會會員之義務如下: |
| 一、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。 |
| 二、按期繳納會費。 |
| 三、擔任本會指定之職務或任務。 |
| 第十四條:本會以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。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 |
| 時,得分區比例選出會員代表,召開會員代表大會,行使會員大會職權。 |
| 會員代表任期二年,其會員代表數額、分區比例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擬訂 |
| 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。 |
| 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之職權如左: |
| 一、訂定與變更章程。 |
| 二、選舉及罷免理事、監事。 |
| 三、議決入會費、常年會費、永久會費。 |
| 四、議決年度工作計畫、報告及預算、決算。 |
| 五、議決正式會員之除名處分。 |
| 六、議決財產之處分。 |
| 七、議決團體之解散。 |
| 八、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。 |
| 九、前項第八款重大事項之範圍由理事會定之。 |
| 第十五條:本會置理事十五人、監事五人,由會員(會員代表)選舉之,分別成立理 |
| 事會、監事會。選舉前項理事、監事時,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五人,候補監 |
| 事一人,遇理事、監事出缺時,分別依序遞補之。本屆理事會得提出下屆 |
| 理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。理事、監事得採用通訊選舉,但不得連續辦理。 |
| 通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。 |
| 第十六條:理事會之職權如左: |
| 一、訂定及修訂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。 |
| 二、議決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之召開事項。 |
| 三、審定正式會員之資格。 |
| 四、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、理事長。罷免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。 |
| 五、議決理事、常務理事或理事長之辭職。 |
| 六、聘免工作人員。 |
| 七、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,並編製年度決算報告。 |
| 八、其他應執行事項。 |
| 第十七條: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五人,由理事互選之。常務理事中一人為理事長,由理 |
| 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之。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並擔 |
| 任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、理事會主席。理事長因事未能執行職務時,應 |
| 由理事長指定常務理事一人代理之,不能指定時,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 |
| 理之。理事長及常務理事出缺時,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。 |
| 第十八條:監事會之職權如左: |
| 一、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。 |
| 二、審核年度決算。 |
| 三、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。 |
| 四、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。 |
| 五、其他應監察事項。 |
| 第十九條: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,由監事互選之,監察日常會務,並擔任監事會主 |
| 席。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,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,不能指定時 |
| ,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。常務監事出缺時,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。 |
| 第二十條:理事、監事均為無給職,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之,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 |
| 為限。理事、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。 |
| 第二十一條:理事、監事有左列情事之一者,應即解任: |
| 一、喪失會員資格者。 |
| 二、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。 |
| 三、被罷免或撤免者。 |
| 四、受停職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。 |
| 第二十二條:本會置秘書長一人,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,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 |
| 務,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免之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,但秘書長 |
| 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。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擔任。 |
| 第二十三條: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、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,其組織細則由理事會 |
| 擬定,變更時亦同。 |
| 第二十四條: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顧問若干人,其聘期與理事、監事之任期同。 |
| 第二十五條: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,由理事長召集,召 |
| 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,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之。定期會議每 |
| 年召開一次;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、經會員(會員代表)五分之一 |
| 以上之書面請求、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。 |
| 第二十六條: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之決議,以會員(會員代表)過半數之出席,出 |
| 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。但下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 |
| 意行之。 |
| 一、章程之訂定與變更。 |
| 二、會員或會員代表之除名。 |
| 三、理事、監事之罷免。 |
| 四、財產之處分。 |
| 五、團體之解散。 |
| 六、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。 |
|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,章程之變更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或全體會員 |
| (會員代表)三分之二以上書面之同意行之。 |
| 第二十七條:理事會至少每六個月召開一次,監事會至少每六個月召開一次,必要時 |
| 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。前項會議召集時除 臨時會議外,應於七日 |
| 前以書面通知。會議之決議,各以理事、監事過半數之出席,出席人數 |
| 較多數之同意行之。 |
| 第二十八條:理事、監事應出席理事、監事會議,理事會、監事會不得委託出席。理 |
| 事、監事連續二次無故缺席理事會、監事會者,視同辭職。 |
| 第二十九條:本會經費來源如左: |
| 一、入會費:個人會員新臺幣一千元,團體會員新臺幣一萬元,於會員入會時 |
| 繳納,預備會員免繳。 |
| 二、常年會費:個人會員新臺幣一千元,預備會員減半;團體會員新臺幣一萬 |
| 元。 |
| 三、永久會費:個人會員新台幣二萬元;團體會員新台幣二十萬元。 |
| 四、事業費。 |
| 五、會員捐款。 |
| 六、委託收益。 |
| 七、基金及其孳息。 |
| 八、其他收入。 |
| 第三十條: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,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 |
| 第三十一條:本會每年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、收支預算表、 |
| 員工待遇表,提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通過(大會因故未能如期召開者,先 |
| 提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)於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。於年度終了後二個 |
| 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、收支決算表、現金出納表、資產負債表及 |
| 財產錄,送監事會審核後,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,提會員(會員代表 |
| )大會通過,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(大會未能如期召開者,先報主管機 |
| 關。) |
| 第三十二條:本會於解散後,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 |
| 關團體所有。 |
| 第三十三條:本章程未規定事項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 |
| 第三十四條:本章程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通過,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,變更時 |
| 亦同。 |
第九屆理監事會成員名單
| 理事長 | |
| 周玲臺 | |
| 常務理事 |
| 馬君梅、薛富井、李書行、吳清在 |
| 理事 |
| 蘇瓜藤、林美花、張仲岳、陳育成、劉政淮、蘇裕惠、李建然、詹乾隆、金成隆、曾惠瑾 |
| 常務監事 |
| 盧聯生 |
| 監事 |
| 沈大白、黃瓊慧、林世銘、張寶光 |
| 第八屆委員成員名單 |
| 主任委員 |
| 郭政弘 |
|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營運長 |
| 副主任委員 |
| 張嵐菁 |
|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營運長 |
| 委員 |
| 于紀隆 |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| 戚務君 | 政治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王秀枝 | 台北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 陳育成 | 中興大學財金系系主任 |
| 吳郁隆 |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| 蔡彥卿 | 台灣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洪國田 |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| 蔡敏雄 |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|
| 張嘉信 |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| 蘇裕惠 | 東吳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第八屆委員成員名單 |
| 主任委員 |
| 林世銘 |
| 台灣大學會計系系主任 |
| 委員 |
| 王明隆 | 成功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 許恩得 | 東海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
| 吳翠治 | 實踐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 郭藤吉 | 臺南科技大學校務顧問 |
| 李佳玲 | 中正大學會計與資訊學系系主任 | 陳光谷 | 彰化師範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|
| 李建然 | 臺北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 陳英得 | 靜宜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
| 李賜郎 | 臺中技術學院會計系系主任 | 陳叡智 | 淡江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
| 林文祥 | 義守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 曾婌珍 | 屏東商業技術學院會計系系主任 |
| 林江亮 | 中原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 楊昌田 | 彰化師範大學會計系主任 |
| 林鳳麗 | 朝陽科技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 詹乾隆 | 東吳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
| 林穎芬 | 東華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 蕭幸金 | 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資訊系系主任 |
| 邱炳雲 | 雲林科技大學會計系系主任 | 諶家蘭 | 政治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
| 范宏書 | 輔仁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 賴美穎 | 臺南科技大學會計資訊系系主任 |
| 張森河 | 逢甲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 薛明玲 |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|
| 張瑞當 | 中興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
| 第八屆委員成員名單 |
| 主任委員 |
| 周玲臺 |
| 政治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委員 |
| 王怡心 | 台北大學會計系教授 |
| 吳如玉 | 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 |
| 吳琮璠 | 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李佳玲 | 中正大學會計與資訊學系系主任 |
| 林江亮 | 中原大學會計學系系主任 |
| 陳育成 | 中興大學財金系系主任 |
| 黃樹傑 |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總裁 |
| 第八屆委員成員名單 |
| 主任委員 |
| 吳清在 |
| 成功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委員 |
| 王泰昌 | 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 陳明進 | 政治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吳安妮 | 政治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 彭火樹 | 臺北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李文智 | 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商務經營研究所教授 | 黃瓊慧 | 臺北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李書行 | 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 葉 疏 | 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杜榮瑞 | 臺灣大學會計系教授 | 董水量 | 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汪瑞芝 | 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資訊系教授 | 劉啟群 | 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林修葳 | 臺灣大學國企學系教授 | 歐進士 | 中正大學會計與資訊學系教授 |
| 林嬋娟 | 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 蔡彥卿 | 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金成隆 | 政治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 蔡揚宗 | 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俞洪昭 | 政治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 薛富井 | 臺北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馬嘉應 | 東吳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 顏信輝 | 淡江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張仲岳 | 臺北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 蘇瓜藤 | 政治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
| 許崇源 | 政治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|